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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公司合同诈骗?

用户:156****8632 崇明县 2024-11-27 05:21 合同纠纷 浏览量:2585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问题概述:用户希望了解东北某公司涉及的合同诈骗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在法律层面上如何定性、量刑、证据收集、责任追究与赔偿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1. 定性分析:首先,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若该东北公司存在上述行为,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2. 量刑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对于不同级别的诈骗金额,对应不同的刑罚等级。

  3. 证据收集:公安机关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全面收集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合同、交易记录、银行流水、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4. 责任追究:不仅公司作为法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因参与或知晓并放任合同诈骗行为而承担责任,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5. 赔偿问题:受害方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四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犯罪嫌疑人(即东北公司)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也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总结:针对东北公司疑似合同诈骗的行为,需综合考察其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是否存在欺诈故意和行为,结合诈骗金额确定罪名及可能的刑罚程度,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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