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在南京市实施合同诈骗犯罪行为的刑事量刑标准。这个问题的核心是了解根据中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南京地区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具体量刑范围和考虑因素。
一、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量刑考量因素:南京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结合诈骗金额、犯罪手段、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诈骗数额的划分标准提供了明确指引。
三、诈骗数额的量刑标准: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四、地域性影响:虽然全国范围内合同诈骗罪的基本量刑原则一致,但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南京作为江苏省省会城市,其司法判决可能参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导意见。
五、最新判例参考:实际量刑还会受到当前法律法规及典型判例的影响。被告人具体的量刑结果将由法官根据案情全盘考量后作出决定。
综上所述,对于在南京市发生的合同诈骗犯罪行为,量刑会基于刑法与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诈骗数额、犯罪情节以及被告人的具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加以确定。最终的刑罚幅度会在法定量刑区间内,由审判机关依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