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若遭遇合同诈骗,是否仍应按合同条款执行?
资深高级律师视角解析:
诈骗行为性质认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一旦合同被认定为诈骗工具,其合法性丧失,无须继续履行。
合同效力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诈骗中的虚假承诺、欺诈手段等导致合同实质上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故此类合同应属无效。
受害方救济途径:遭遇合同诈骗时,受害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并依据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受害人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刑事责任追究:对于实施合同诈骗的行为人,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将面临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赃款赃物追缴:在刑事程序中,司法机关将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即使诈骗者已挥霍部分或全部款项,仍可通过查封、扣押、冻结其其他财产等方式进行追缴。
综上所述,遭遇合同诈骗后,合同因其欺诈性质而无效,受害者无需继续履行,应立即寻求法律援助,通过确认合同无效、追究诈骗者民事赔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追缴赃款赃物等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