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规定了保险合同的相关权益分配方式。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保险合同约定的。
1. 投保人应履行缴纳保费的义务。保险合同中明确载明了投保人在交纳保费后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保险公司有在一定期限内赔偿被保险人的责任等。因此,投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费。
2.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权益进行保障。保险公司是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或者生命健康损害等风险进行保障。因此,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有对被保险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等风险进行赔付的权利。
3. 被保险人有权选择保险产品。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因此,被保险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保险以及购买何种类型的保险。
4.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理赔,并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赔款。
5.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险合同中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总的来说,《民法典》规定的保险合同权益分配方式包括:投保人应履行缴纳保费的义务;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权益进行保障;被保险人有权选择保险产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总结:总的来说,《民法典》规定的保险合同权益分配方式包括:投保人应履行缴纳保费的义务;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权益进行保障;被保险人有权选择保险产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