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提出的“合同诈骗主犯”的问题,实质上是在询问在合同诈骗案件中,作为主犯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以及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此条款明确了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其次,关于主犯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该条款说明了个人或单位实施合同诈骗时的法律适用原则。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主犯的定义:“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该条款明确了主犯的概念及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第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该条款进一步细化了主犯的刑事责任范围。第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该条款规定了犯罪所得财物的处理方式,确保被害人权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案件中,主犯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罚金等,并且其违法所得将被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