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合同履行与合同诈骗之间的区别,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一个合同问题可能从民事纠纷转变为刑事犯罪。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
性质不同:合同履行属于民法范畴,主要涉及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不完全的情况;而合同诈骗则属于刑法范畴,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
主观意图不同: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行为通常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无法履约,如资金链断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当事人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他人财产。
法律后果不同:合同履行违约方将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合同诈骗一旦查实,行为人将面临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拘役甚至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
举证责任不同:在合同履行纠纷中,主张权利受到侵害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而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取证,检察机关负责提起公诉,需证明行为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具体诈骗行为。
解决途径不同:合同履行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而合同诈骗则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有着本质区别,前者侧重于调整平等主体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后者则重在打击利用合同进行的经济犯罪活动。合同履行与合同诈骗虽都与合同有关,但其性质、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