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合同诈骗罪中涉及书面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构成要件。
首先,从合同诈骗的基本定义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虽未直接提及“书面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书面合同作为证据更为常见且易于取证。
其次,关于合同诈骗罪中的具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进一步指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其中,无论是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都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说明,在我国,除非法律特别要求或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否则口头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但鉴于合同诈骗案件中,书面合同因其具有较强的证明力而更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因此实践中对书面合同的审查尤为严格。
第四点,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三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数额较大,即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这一规定为处理合同诈骗案件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废止,但上述基本原则仍然适用。民法典进一步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对于预防和惩治合同诈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不仅限于书面合同,任何形式的合同都可能成为犯罪工具,但书面合同因其特殊性而在司法实践中受到更多关注。针对合同诈骗行为,我国法律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规制体系,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