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您希望了解合同诈骗的具体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以下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合同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合同诈骗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市场经济秩序。《刑法》保护的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管理的正常秩序以及公私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
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区分合同诈骗罪与一般民事欺诈的关键点。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在履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则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导致对方当事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了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下列欺骗方法之一,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一旦构成合同诈骗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除了上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一旦触犯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商业活动中,各方应增强风险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