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旨在了解合同诈骗罪在法律上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其构成要件,即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这涉及到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方式以及如何判定此类犯罪。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出发,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其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重要条件之一。这表明行为人在与他人签订或履行合同时,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藏真实情况来诱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达成其非法占有的目的。
签订或履行合同:该罪名强调的是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而非其他类型的经济活动。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合同诈骗罪的成立需要有实际的合同行为作为基础,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买卖、服务提供等各类合同类型。
获取财物: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通过上述手段获得了他人的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7条,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这里所说的“财物”不仅限于金钱,还包括有价证券、物品等。
数额较大:对于合同诈骗罪而言,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才能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7条,合同诈骗案的立案追诉标准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2万元以上的;单位诈骗案的立案追诉标准为个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
主观故意: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对贷款诈骗罪的规定虽然不是直接针对合同诈骗,但其精神可以借鉴,即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包含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签订或履行合同、获取财物、数额较大及主观故意等多个要素,这些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的完整构成要件。理解这些关键点有助于准确把握合同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和法律界限。
总结而言,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概念,涉及行为模式、损害后果及主观意图等多方面因素,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对于此类犯罪的认定,不仅需要考虑行为本身,还需考量其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