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在遇到合同诈骗但警方不予立案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应对。从法律角度看,这涉及到了证据收集、报案程序、警方职责、检察机关监督以及民事救济途径等方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当遭遇合同诈骗时,首要任务是确保手头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指控,比如合同文本、支付凭证、通讯记录等,这些都是证明存在欺诈行为的关键材料。其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9条规定:“对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立案。”如果认为公安机关未依法立案,则可以依据该法第170条向其上级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或控告。此外,《刑事诉讼法》第113条也明确指出:“被害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意味着,当公安机关拒绝立案时,受害者有权寻求更高级别部门的帮助。同时,除了通过刑事手段维权外,《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还赋予了受损方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第二条指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外,该单位对财产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即使在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相关企业也可能面临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面对合同诈骗而警方不立案的情况,应积极搜集证据并通过合法渠道争取权益;同时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多重法律责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