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中,投保人的权利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的分析:
1. 保障人身安全: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对他们的身体健康提供保障,包括疾病和意外伤害等。
根据《民法典》第198条的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后因自杀、自伤、故意杀人或者其他重大过失导致身故或者残疾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支付死亡抚恤金。”
2. 享有财产价值评估和赔偿的权利: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对他们的财产进行价值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获取相应的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96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且不能证明其主观上有过错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或者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3. 获得保险合同解除权: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可以选择提前解除合同,以防止保险费用的浪费。
根据《民法典》第578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请求解除合同。”
4. 对保险产品和服务提出异议:投保人在收到保险产品和服务后,有权对其质量、价格等方面提出异议,并要求公司进行改进。
根据《民法典》第1073条的规定:“对同一事实或者同一问题,不同的民事主体基于不同利益可能有不同的主张,或者同一个民事主体在同一事件上可能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
5. 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579条的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的内容有争执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
总的来说,保险中的投保人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共同决定的。投保人在享受保险保障的同时,也需要充分了解并行使这些权利,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结:总的来说,保险中的投保人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共同决定的。投保人在享受保险保障的同时,也需要充分了解并行使这些权利,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