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关心的是当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且已被抵押时,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这一问题涉及物权确认、合同效力、抵押权的实现及撤销权等多个法律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24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即便车辆实际由您出资购买并使用,若登记在他人的名下,则从法律上讲,该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根据《民法典》第395条与第40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因此,名义车主有权将车辆进行抵押,且抵押行为一经登记即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动产所有权以及抵押权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采取更为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