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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设立抵押权后出卖怎么办?

用户:183****6540 佛坪县 2024-11-25 23:55 抵押担保 浏览量:3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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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心的问题是:如果动产已经设立了抵押权,之后进行出卖,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和处理方式。从法律角度看,这涉及到物权法、合同法和担保法等多个方面。

  1. 法律后果: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因此,出卖已设定抵押的动产需要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转让行为可能无效。

  2. 协商解决:若要出卖,通常需与抵押权人协商,看是否可以解除抵押或者由买受人替换为新的抵押权人,这在《合同法》中有所规定。

  3. 转让须通知:即使有同意,也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否则可能构成违约。《担保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4. 买受人知情权:买受人在交易时有知情权,应了解抵押情况。如不知情,其权益可能受到保护,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仅限于一般消费者,专业买家可能需要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

  5. 后果处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出卖行为可能导致抵押权人追偿,甚至影响到交易的合法性。《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总结来说,动产出卖时涉及抵押权,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否则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同时,买受人在交易时也需要充分了解抵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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