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购房者不慎购买到已抵押房产,寻求了解其面临的法律困境、权益保护途径及相应法律法规依据。
资深高级律师分析:
合同效力:根据《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购房合同本身并非无效,但购房者对房产的实际权利受到抵押权的限制。若卖方未如实告知房屋已抵押事实,可能构成欺诈,依据《民法典》第148条,购房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风险揭示与责任追究:卖方故意隐瞒房屋抵押状态,违反了《民法典》第509条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的要求。购房者可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等。
抵押权涤除:购房者如希望继续交易,可尝试与卖方协商,由卖方清偿债务解除抵押。根据《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权人同意或者抵押物的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应当协助办理注销登记。若卖方无力偿还,购房者在承担额外经济成本的情况下,亦可选择代为清偿债务以消除抵押权。
司法救济:在卖方拒绝履行义务或无法达成解决方案时,购房者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条,购房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追讨购房款及赔偿损失等。必要时,还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卖方转移财产。
行政监管与投诉:购房者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卖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6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人。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购房者有权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卖方的欺诈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总结:购买到已抵押房产的购房者,虽面临权益受限的困境,但可通过主张合同撤销、追究卖方违约责任、协商或主动涤除抵押权、提起民事诉讼以及向行政部门投诉等多种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具体操作中,应紧密依据《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