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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抵押金不让走怎么办?

用户:140****1198 弥渡县 2024-11-25 10:08 抵押担保 浏览量:3673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概述:用户面临单位收取抵押金且不允许离职的情况,询问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并拿回抵押金。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1. 劳动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单位收取抵押金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并要求退还。

  2. 解除劳动合同权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赋予了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单位无权因未退抵押金而阻止员工离职。

  3. 追偿途径:若单位拒不退还抵押金,员工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返还非法收取的抵押金。

  4. 行政责任:单位违规收取抵押金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进行查处,并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并对单位处以罚款。

  5.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如果单位恶意拖欠、挪用劳动者抵押金,数额较大,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的规定,员工可以依法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总结:面对单位收取抵押金并限制离职的行为,员工应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通过合法途径追讨被非法收取的抵押金,同时,单位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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