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是:哪些情况下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事故,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他们可能希望了解这些信息以便于理解在何种情况下,他们或他们的雇主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一、故意犯罪行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
同样在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中提到:“(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
该条例还规定:“(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斗殴、酗酒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没有直接提及这一点,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员工因参与斗殴、酗酒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导致伤害,通常也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五、工作时间之外的个人行为
如非工作相关的时间和地点,员工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受伤,一般不视为工伤。除非能证明此行为与工作存在直接关联性,例如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
总结:不属于工伤事故的情况主要包括:1)职工故意犯罪的;2)职工因醉酒或吸毒的;3)职工自残或自杀的;4)因斗殴、酗酒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导致伤害的;5)在非工作时间和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这些情况通常不受工伤保险制度保护,员工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具体判断应依据实际情况和当地劳动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