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过结婚登记程序获取保险权益: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前各自购买并支付了相应保险的,其保险权益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有明确书面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否则除非经过离婚手续,否则不能将保险权益转给另一方。
2. 法定继承权的确定:根据《继承法》规定,保险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因此,如果保险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领取保险金,并且未指定其他继承人,则保险公司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3. 保障权利与收益权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平衡保护丈夫和妻子的合法权益和确保保险金的利益分配成为了一个难题。理论上来说,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来解决这个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协议的执行难度、协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解等。
总结::购买保险的受益人是在婚后由夫妇共同购买并支付保费的个人,因此保险权益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明确书面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否则不能将保险权益转给另一方。法定继承权的确定基于保险合同的规定,如果保险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可以领取保险金,并且未指定其他继承人,则保险公司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在这个案例中,保护丈夫和妻子的合法权益和确保保险金的利益分配是一个难题,需要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