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心的是在房产未完成过户的情况下,如果卖方将房屋进行抵押,买方应如何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答案在于买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预告登记、监控产权变动、追究法律责任和采取预防措施等方面来防范风险。
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买方可与卖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过户前卖方不得将房产抵押,并设定违约责任。
预告登记: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监控产权变动:通过查询房地产登记簿,及时了解房屋产权状态,一旦发现抵押情况,立即采取行动。
追究法律责任:如卖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抵押房产,买方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损失,还可依照《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采取预防措施:在购房过程中,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开发商或个人卖家,并通过正规中介渠道交易,同时确保支付款项的安全性,避免提前支付大额房款。
综上所述,针对“房子没过户怕抵押”的问题,买方可通过完善合同条款、预告登记、密切关注产权状态、依法维权等方式降低风险。在此基础上,还需保持警惕,谨慎行事,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