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一手房贷款抵押手续应由哪一方办理。从法律角度分析,一手房贷款抵押主要涉及购房人、开发商及银行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此条款明确了抵押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即在一手房贷款中,购房人作为债务人,其可以通过将所购一手房作为债权的担保来获得银行的贷款。其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开发商需确保房屋符合交付条件,以便购房人能顺利进行房产抵押。再次,《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提到:“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当做到:(一)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二)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三)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这意味着银行在发放一手房贷款时,需要购房人提供抵押担保,并且要对购房人的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此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进一步规定:“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这表明银行有权要求购房人提供包括抵押在内的多种担保方式。最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这说明一手房在完成抵押登记后,该房产即成为银行的抵押物,但后续房屋价值增加部分不属于原抵押物范围。
综上所述,一手房贷款抵押手续通常由购房人办理,同时需开发商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房屋符合交付标准,而银行则负责审核购房人的资格和资料,并最终完成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