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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厂房可以办抵押吗?

用户:181****9215 乳源瑶族自治县 2024-11-24 12:19 抵押担保 浏览量:3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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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想了解在建设中的厂房是否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件。

  1. 抵押物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作为抵押物。这意味着建设中的厂房是可以用于抵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 抵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建设中的厂房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才能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3. 抵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4. 抵押价值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可以与主债权债务合同合并订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5. 风险提示:虽然建设中的厂房可以办理抵押,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厂房未能如期建成或出现其他影响其价值的因素,可能会导致抵押权人的权益受损。因此,在办理抵押前,双方应充分评估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建设中的厂房可以办理抵押,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必要的登记手续,并注意评估和控制风险。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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