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抵押担保 > 问答详情

办过预售后将土地抵押?

用户:163****1943 兴安盟 2024-11-24 03:18 抵押担保 浏览量:1593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问题概述:用户想了解在进行商品房预售并获取预售资金后,开发商是否可以将该预售地块进行抵押,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及具体法律规定。

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分析:

  1. 预售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根据《民法典》第214条和第221条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时,虽未完成所有权转移,但预售合同有效。然而,预售的土地已具有特定化和期待权属性,不能再作为独立物权进行抵押。

  2. 抵押权设立条件:根据《民法典》第395条规定,抵押权的设立需以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为基础。预售后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为履行预售合同预留,未经购房者同意,原则上不能另行抵押。

  3. 预告登记制度:根据《民法典》第221条、第225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购房者对预售商品房享有预告登记权利,其权益优先于后来设立的抵押权。

  4. 金融监管规定:银保监会等部门对房企融资有明确规定,如《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已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再行抵押。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在预售房产后擅自抵押土地,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结:预售地块在收取预售资金后,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且未履行相关义务前,一般情况下不得再行抵押。否则不仅违反《民法典》中关于预告登记、抵押权设立的相关规定,还可能触犯金融监管政策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对于已经抵押的土地进行预售,开发商必须充分告知购房者,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透明公正。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