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分别享有的权利如下:
1. 保险金支付权: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权利之一。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等进行赔付。
2. 追偿权: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违反了保险合同的其他条款,保险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3. 解除合同权:如果被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未对保险金提出索赔,或者在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未能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其退还保险费。
4. 代位追偿权: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承担了全部责任,保险公司有权在其代位行使被保险人的请求权时,代替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5. 维护权益权: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积极参与保险合同的执行过程,对于保险公司的任何违法行为,都应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权利是多元化的,他们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为了保障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也应加强对保险合同的监管,防止恶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总结: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权利是多元化的,他们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为了保障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也应加强对保险合同的监管,防止恶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