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内容是关于“重大工伤事故”中单位应受到的处罚,他关注的重点可能包括:罚款金额、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对单位负责人的追责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解答:
1:罚款金额《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行政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3:刑事责任如果重大工伤事故构成犯罪,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则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对单位负责人的追责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5:法律责任追溯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如果存在瞒报、谎报或者迟报事故的行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对于重大工伤事故,单位可能会面临罚款、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具体罚金额度和责任追究程度会根据事故等级和单位的违法行为来定。同时,单位负责人也可能因个人行为承担相应责任。这些法律规定旨在确保企业严格遵守安全法规,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