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是:当担保抵押物被法院依法拍卖时,作为相关权益人的应如何应对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案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了解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7条,抵押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下,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2、知情权与参与权:在抵押物进入拍卖程序后,债权人和抵押人有权知悉拍卖的相关信息,包括拍卖时间、地点、价格等,并可在拍卖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3、异议权与救济途径:如果认为拍卖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或申诉。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4、赔偿权的主张:若因拍卖导致抵押物价值贬损或未充分保护抵押人的利益,抵押人可依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损害赔偿。
5、债权清偿顺序:拍卖所得款项将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即《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所规定的“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综上所述,在担保抵押物被拍卖的情况下,作为权益人应当熟知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行使其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合理利用执行异议、赔偿索赔等手段争取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