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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是去哪里办?

用户:160****6644 河池市 2024-11-23 09:49 抵押担保 浏览量:3299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想了解办理房产抵押的具体地点,以及相关的法律流程与规定。

  1. 办理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办理房产抵押应当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具体而言,在我国,一般是指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7条明确规定:“设立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和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
  2. 申请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办理房产抵押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合同、房产证原件、身份证明文件等。

    •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4条指出:“申请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主债权合同;(三)抵押合同;(四)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书面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
  3. 审查程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手续。

    •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9条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 费用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房产抵押登记费的标准为每件80元。

    •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明确规定了房产抵押登记费用的标准。
  5. 解除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抵押权人应协助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2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6条也明确了抵押权消灭的情形。

综上所述,办理房产抵押需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在完成登记手续后,双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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