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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办抵押还能买卖吗?

用户:193****7658 余姚市 2024-11-23 06:39 抵押担保 浏览量:3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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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您所关心的是房产在设定抵押权后是否仍可进行买卖交易,答案是肯定的,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保障各方权益。以下将从五个方面为您详细解析:

  1. 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这意味着即便房产已设定了抵押权,业主仍然有权出售该房产。

  2. 告知义务与合同效力:根据《民法典》第50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披露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若未履行此义务,买方可据此主张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民法典》第577条)。

  3. 清偿债务解除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9条,出卖已抵押的房屋时,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抵押贷款。只有在清偿完毕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买受人可能面临无法取得完整产权的风险。

  4. 银行同意与否:如果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不同意,则转让行为无效(《担保法》第49条)。实践中,通常需要事先征得银行书面同意,并确保新业主能够继续承担剩余贷款或提前结清。

  5. 登记变更流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至40条,买卖双方需共同申请注销原抵押登记,并完成转移登记。此外,《物权法》第191条进一步明确,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不发生物权变动效果。

综上所述,虽然抵押状态下的房产可以买卖,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专业律师,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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