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抵押担保 > 问答详情

在建工程抵押哪里办?

用户:192****1025 乐都区 2024-11-23 06:26 抵押担保 浏览量:1641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希望了解在建工程抵押的办理地点及流程,以及相关法律依据。以下是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针对该问题从五个方面进行的详细分析:

  1. 办理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在建工程抵押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具体来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第4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

  2. 申请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月1日实施)第66条,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明;(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抵押合同;(五)主债权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这些材料确保了抵押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3. 抵押登记程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7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抵押登记有明确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4. 抵押权效力:根据《物权法》第180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第187条进一步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在建工程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5. 风险提示: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确保抵押物的合法性,即抵押物不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况;其次,抵押合同应明确抵押物的具体范围、价值评估等;再次,抵押期间,抵押人应继续履行建设工程的相关义务,确保抵押物的价值不减损;最后,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应注意保护施工方的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第36条,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抵押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遵循法定程序,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同时,办理过程中需注意抵押物的合法性、合同的明确性及施工方的优先受偿权等问题。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服务地区: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