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关于办理按揭车辆抵押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中规定,车辆抵押登记费为每件70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即使未进行登记,抵押权依然存在,但无法对抗其他债权人或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的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这意味着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如果第三方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取得了车辆,那么该第三方可以不受原抵押权的影响。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因此,抵押期间,抵押人有权转让车辆,但抵押权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办理按揭车辆抵押时,可能涉及抵押登记费用等支出。此外,抵押权的设立、效力、抵押期间的使用及转让等方面均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