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所询问的问题是关于在中国如何办理动产抵押的相关事宜,其核心答案在于:动产抵押在中国应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已被市场监管部门承接)进行登记。
作为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解析这个问题: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动产抵押的设立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登记对于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至关重要。
办理机构: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现已并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动产抵押应向抵押人住所地或抵押权人住所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动产抵押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登记程序:主要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如抵押合同、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部门审查、公示及领取登记证明等环节。
登记内容:动产抵押登记的内容一般包括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地址,被抵押动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以及担保债权的数额和期限等内容。
法律效果:完成动产抵押登记后,抵押权人在法定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可有效对抗未登记的其他债权人。
综上所述,在中国境内,动产抵押应当在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住所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以此保障抵押权的有效性和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同时,办理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材料并履行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