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当开发商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而不与购房者进行网签时,购房者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具体措施和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从五个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即使开发商将房屋抵押,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依然有效。
优先购买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七条:“商品房的买受人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除外。”即在特定情况下,购房者可能享有优先购买权。
解除合同并索赔:《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了在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等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诉讼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购房者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开发商资产或查封涉案房产,防止其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行政投诉举报:购房者还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查处开发商违规行为,并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综上所述,购房者面对开发商抵押不网签的情况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主张合同效力、行使优先购买权、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索赔等手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固定证据,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