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佑两全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时期内为被保险人提供生活保障的一种保险。它的收益主要来自于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
一、保险金的计算
1. 死亡保险: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间去世,保险公司将支付给其近亲属一次性赔偿金。这被称为死亡保险金。
2. 生存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间未死亡,保险公司还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一定的金额作为生存保险金。这被称为生存保险金。
二、保险期限
一般情况下,康佑两全保险的保险期限可以是一年、五年或终身。具体的保险期限可以在保险合同中进行明确。
三、保险费用
康佑两全保险的保费通常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同协商决定。一般来说,保费越高,保险期限越长,生存保险金的金额越大。
四、责任免除
康佑两全保险的责任免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自杀:如自杀者在被保险人身故前未通知保险公司或未按约定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
2. 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如投保人明知有其他危险行为而仍然继续进行。
3. 被保险人的身体疾病导致意外身故: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患有一种严重且无法治愈的身体疾病导致意外身故。
五、保险合同的效力
康佑两全保险的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付义务。
总结::康佑两全保险是一种提供生活保障的重要保险产品,受益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期限和保险费额。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应注意了解保险产品的性质、责任免除、保险期限等因素,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保险合同,以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