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是:对于非法行医引发的纠纷,是否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以及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此有何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因此,只要非法行医纠纷属于民间纠纷范畴且双方愿意接受调解,理论上是可以进行人民调解的。
其次,非法行医行为本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此类纠纷的调解并不能免除法律责任。
再者,若因非法行医导致人身损害或死亡等严重后果,受害者可依据《侵权责任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人民调解可以作为诉前或诉中的一种解决途径,但不能替代司法审判。
第四,如果非法行医涉及到诈骗或其他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时人民调解的作用有限。
第五,《关于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卫政法发〔2018〕23号)鼓励采用多元化解机制化解医疗纠纷,其中包括人民调解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对非法行医行为的认可或者减轻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在中国法律体系下,非法行医引发的纠纷原则上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尝试解决,但这并不排除或减轻非法行医者的法律责任。具体操作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并视案件具体情况判断调解的可能性与适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