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主体变更
《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因此,如果您购买的是普通航空保险,且您有意愿将此保险视为您的遗产,您可以自行决定将其受益人变更为其他人。
二、保险合同效力问题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选择采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选择采用书面形式的,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选择采用口头形式的,自相对方要求对方签字确认时成立。”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在购买航空保险的时候选择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签订了相关合同,那么您有权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变更为他人。即使该合同未签订或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只要您的意思真实,合同仍然可以被视为有效的。
三、受益权归属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可以成为接受保险金的人。”因此,即使您在购买了保险之后成为了其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公民,您依然可以通过签署遗嘱将自己的受益权转给他人。
四、保险责任承担问题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被解除后,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以及利息,但保险公司提前通知投保人的除外。”因此,在您在收到保险公司的通知后决定解除保险合同,并将受益权转给他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退还您支付的保险费以及相应利息。
五、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或者其他赡养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因此,如果在保险合同签订后的第五年内您发现保险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或者其他赡养费。
总结::如果您购买了普通航空保险,并希望将此保险视为您的遗产,并将其受益人变更为他人,您完全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但请注意,无论您采取何种方式更改保险受益人,都需要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此外,对于保险合同的任何变动,建议您在签订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