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法中,数个受益人的设置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公益原则:保险公司需要为所有受益人提供保险,而不仅仅是那些指定的受益人。
2. 合同自由原则:每个受益人都有权选择是否接受保险,并且保险公司也有权拒绝某些受益人。
3. 法律效力原则:当某个受益人要求增加或减少其受益额时,法院应该首先审查该请求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
4. 权利平等原则:所有受益人都有权利获得相同的保险保障,并且他们在享受保险保障的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5. 诉讼优先原则:对于保险索赔,如果多个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提出了同样的索赔要求,那么他们应该先通过诉讼解决。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他们的索赔要求,那么他们将无法胜诉。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可以看出,在保险法中设立多个受益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都是由法律规定和司法确认的。具体的法律依据可以参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1. 第一百七十九条:“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缴纳保险费。”这是关于保险费支付的原则。
2. 第一百八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回保险金。”这是关于如实告知的重要原则。
3. 第一百八十二条:“受益人放弃受益权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这是关于受益人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
4. 第一百九十条:“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保险人对过去发生的事实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综上所述,设立多个受益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主要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愿以及保险法的规定,而不是随意设定受益人的数量。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总结:综上所述,设立多个受益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主要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愿以及保险法的规定,而不是随意设定受益人的数量。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