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车辆在抵押期间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由抵押权人承担。因此,在没有明确声明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受益人应为抵押权人。
然而,如果在抵押期间发生了意外情况,如车辆被非法使用或损坏,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财产的实际所有人支付损害赔偿金,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以抵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所有人可能成为保险受益人。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抵押权人对同一车辆享有抵押权时,应当协商确定抵押权人各自享有的份额;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行使抵押权。因此,即使只有一个抵押权人对车辆进行了保险,也可能因为其他抵押权人的权益而影响保险受益人。
综上所述,车辆抵押后的保险受益人一般为抵押权人,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看实际情况。同时,对于在抵押期间发生的意外情况,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保险受益人。
总结:综上所述,车辆抵押后的保险受益人一般为抵押权人,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看实际情况。同时,对于在抵押期间发生的意外情况,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保险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