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单上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1138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请求按照约定领取保险金:(一)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四)投保人指定他人作为受益人,但该指定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者被保险人在生存期间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因此,如果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是法定继承人,那么他们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其次,如果保险单的受益人是家庭成员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并且他们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仍然存在,那么这些特殊的关系人也可能成为保险金的受益人。具体来说,《民法典》第1139条第五款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致使保险金损失的,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保险事故,且该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人知道保险危险情况未采取适当的防止措施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保险单的受益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申请了保险金的领取,那么他们也有可能成为保险金的受益人。《民法典》第1140条第二款规定:“因自愿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自受害方主张权利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如果诉讼时效已过或者受害方不愿意行使请求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如果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是法定继承人,并且他们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于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件,使得他们的受益权得以确认,那么他们也可以成为保险金的受益人。《民法典》第1142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订立遗嘱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遗嘱生效。”这里的“公证机构”可能包括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也可以成为保险金的受益人。
综上所述,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但如果保险单的受益人是家庭成员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仍然存在,他们也可能成为保险金的受益人。同时,如果保险单的受益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而申请了保险金的领取,他们也可以成为保险金的受益人。此外,如果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是法定继承人,并且他们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于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件,使得他们的受益权得以确认,那么他们也可以成为保险金的受益人。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但如果保险单的受益人是家庭成员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仍然存在,他们也可能成为保险金的受益人。同时,如果保险单的受益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而申请了保险金的领取,他们也可以成为保险金的受益人。此外,如果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是法定继承人,并且他们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于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件,使得他们的受益权得以确认,那么他们也可以成为保险金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