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主体资格问题
1. 根据《民法典》第27条的规定,离婚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该法第28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权利义务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983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同意离婚,但离婚后的收益也需要共同享有。
三、赠与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987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时有明确的表示,接受赠与的受赠人应当遵守赠与的意愿,不能擅自改变赠与的性质或目的。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将财产赠与他人,可能会被视为无效赠与。
四、债权债务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撤销权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债务行为。如果债权人不主张撤销权,那么债务人就有可能获得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清偿。
五、遗嘱执行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101条的规定,若对方不同意离婚或无法达成协议,且对方去世后未留下遗嘱,那么法院会判决离婚,并按照法定顺序分配财产。
总结::对于离婚后的收益,应根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济状况以及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来进行公正的分割。同时,赠与或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进行特别的处理。如果发现任何违法行为,都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