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民法典》第93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就是我国法律赋予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2. 《民法典》第948条规定:“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婚姻状况、经济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夫妻双方的财产数额。”
3. 《民法典》第964条规定:“遗嘱人未留下书面遗嘱,其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4. 《民法典》第965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愿意将其财产留给国家或社会福利机构,那么他/她就有权利这样做。
5. 《民法典》第966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通知其他继承人。未通知的,视为接受继承。”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决定放弃继承,他/她应该提前通知他的/她的其他继承人。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原文,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都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2.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的协议,那么他们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3. 遗嘱人在生前留下的书面遗嘱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具有约束力。
4. 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向国家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请求将财产转赠给他们。
5.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需要在遗产处理前通知其他继承人。未通知的,视为接受继承。
总结:5.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需要在遗产处理前通知其他继承人。未通知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