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有两个受益人,这在《民法典》中是明确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
"遗产包括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个人财产是指公民的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益。被继承人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由继承人负担。"
因此,平安保险中的受益人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继承人”,二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这个规定意味着,如果平安保险公司有未到期的保险合同,并且该合同有指定受益人,那么按照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的赔付将会首先支付给“继承人”,然后才支付给“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公司的赔付将会直接支付给“被继承人”。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解释这个问题,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解答,欢迎随时向我提问。
总结: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解释这个问题,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解答,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