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权**:根据《民法典》第921条,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警察作为投保人,有权选择谁作为其保险的受益人,这可以是家属、亲友或任何他愿意保障的人。
1:受益人的权益保护《民法典》第923条规定,受益人的权利自保险事故发生时产生。一旦警察在执行职务中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应向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受益人的权益不受警察债务的影响(第925条)。
2:受益人的变更根据《民法典》第924条,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其同意。警察如需更改受益人,应按照此规定进行。
3:无指定受益人的情况如果警察未指定受益人或者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警察死亡,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保险金将作为遗产处理,由警察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4:受益人的优先权《民法典》第926条指出,若有多个受益人,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他们享有同等权益。若警察设定了多个受益人,保险金将平均分配。
总结::警察在购买保险时,有权自由选择和变更受益人,受益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且优于警察的个人债务。在未指定或受益人已去世的情况下,保险金将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民法典》为警察保险受益人的权益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