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权利
1. 保险金支付权: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金应当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给保险受益人。
2. 提前通知权:保险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将可能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影响保险金的支付。
二、保险利益确定权
3. 受益人确定原则: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受益人的确定应由保险合同中的当事人自愿协商决定。
三、权益保护权
4. 监督和管理权:保险公司在经营保险业务时,需要接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并对保险公司的行为进行管理。
四、诉讼权
5. 解决争议的权利:如果保险合同中的当事人发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保险赔偿请求权
6. 利益损害赔偿权: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保险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
总结::保险受益人在享受保险金的同时,还享有人身和财产的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保险金的权利、提前通知权、权益保护权、监督和管理权等。同时,保险受益人还有诉讼权和索赔权,可以在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应该就这些权利和义务达成一致。如果存在任何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