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提到的“杨锁法非法行医被取缔”这一情况,意味着杨锁法可能因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从事医疗活动,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依法被卫生监督部门查处并停止其非法行医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
- 执业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非法行医者不仅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监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患者权益保护:非法行医不仅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更直接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了患者在遭受非法行医侵害时能够获得相应赔偿。
- 社会影响:非法行医行为破坏了公共卫生体系的正常运作,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通过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综上所述,杨锁法若确实存在非法行医行为,则其已经触犯了多项法律法规,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建议所有医疗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