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保险和收益保险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性质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受益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如人寿保险。而收益保险,通常指的是投资连结保险或者分红保险,它既有保障成分,也有投资收益成分。
2:保险金支付对象在受益保险中,保险金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如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收益保险的收益则通常归投保人所有,即使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也可能享受到投资收益。
3:风险承担受益保险的风险主要在于被保险人的生命风险,而收益保险的风险则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因为其收益与投资市场表现相关(《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4:保险合同条款受益保险的合同条款通常明确列出死亡或生存时的保险金支付情况,而收益保险的条款会包含投资策略、收益分配等复杂内容(《保险法》第十七条)。
5:监管要求中国银保监会对这两类保险有不同的监管要求,例如,收益保险需要定期公开投资收益,而受益保险则更侧重于保障功能的实现(参照《保险公司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
总结:来说,受益保险主要关注生命的保障,保险金支付给指定受益人;而收益保险则兼顾保障与投资,投保人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两者在法律性质、支付对象、风险承担、合同条款及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