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身权利:根据《民法典》第823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请求保险金。同时,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未满约定的期限,则该受益人的要求可以获得。
2. 财产损失:根据《民法典》第869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请求赔偿。同时,如果被保险人提前解约,其未履行的部分合同义务可以视为损害赔偿的一部分。
3. 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1072条,保险金可用于支付被保险人遗产的法定继承费用,也可以用于支付其他相关费用。
4.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民法典》第1214条,监护人对被保险人享有监护权,并负责被保险人的生活和健康安全。如果被保险人的父母等监护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代理人,他们可以代为行使监护权并申请获得保险金。
5. 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保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能够得到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
在选择指定受益人时,应考虑被保险人的意愿,避免给被保险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同时,应根据被保险人的财产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未来规划等因素来确定受益人。
总结:在选择指定受益人时,应考虑被保险人的意愿,避免给被保险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同时,应根据被保险人的财产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未来规划等因素来确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