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被保险人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指的是具有代位追偿权的人。这是因为,当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死亡时,他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等,可能会成为第一受益人。
一、《保险法》第23条
“本法所称受益人,是指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二、《保险法》第27条
“被保险人为受益人时,不得转让保险金。”
三、《保险法》第31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金。”(此处为“及时赔偿”)
四、《保险法》第39条
“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处为“赔偿损失”)
五、《保险法》第40条
“因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烧伤等,依法应支付的抚恤金、生活费等,应当先予支付,剩余部分再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
因此,在实际中,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其近亲属或直系亲属。然而,《保险法》规定了直接的亲属不能成为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因此,必须有间接的家属才能成为受益人。
总结:因此,在实际中,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其近亲属或直系亲属。然而,《保险法》规定了直接的亲属不能成为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因此,必须有间接的家属才能成为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