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网逃”是指因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人员,一旦这类人员被抓获,通常会被采取羁押措施,即限制其人身自由,防止其逃避法律制裁或妨碍案件侦查。
羁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八十一条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羁押作为逮捕的一种形式,是基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的社会危险性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羁押的目的与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羁押的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或者涉及重大犯罪集团的案件可以延长。
羁押期间的权利保障:《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被羁押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要求会见家属等。这体现了法律对被羁押人基本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羁押的程序正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至第一百一十四条详细规定了羁押的决定、执行、变更和解除程序,确保每一环节都依法进行,避免滥用权力。例如,羁押决定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公安机关执行时需出示逮捕证。
羁押与取保候审的转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这体现了刑事司法的人性化和灵活性,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中,网逃被抓获后的羁押是基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进行和社会安全。同时,法律也严格规定了羁押的条件、期限及被羁押人的权利,确保刑事司法活动既有效打击犯罪,又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