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关注的是刑事诉讼中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他可能想知道,羁押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诉讼程序进行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羁押犯罪嫌疑人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证据保全:羁押可以防止嫌疑人或被告人销毁证据、串供或者逃避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的;(二)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这条法律规定了羁押的必要性,即在特定情况下,羁押是为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社会安全:羁押可以避免嫌疑人继续犯罪或影响社区安宁。《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且有逮捕必要的,应当逮捕。”
程序推进:羁押可以确保嫌疑人出席庭审,加快诉讼进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且有逮捕必要的,应当逮捕。”
防止妨碍司法:羁押可防止串供、毁灭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存在法定不批准逮捕的其他情形的,人民检察院也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平正义:羁押有时是确保公平审判的必要手段,特别是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且有逮捕必要的,应当逮捕。
总结来说,羁押犯罪嫌疑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一个重要的司法措施,旨在维护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防止证据被篡改或销毁,防止嫌疑人逃避审判,同时也有助于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司法公正。然而,羁押并非随意实施,而是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以防止滥用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