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的是关于四平市铁东区法院羁押室的相关信息,包括其功能、使用条件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以下将从羁押室的功能定位、适用范围、羁押期限、被羁押人的权利保障以及相关法律依据五个方面进行详尽解析。
- 羁押室功能定位:羁押室主要作为临时性拘押场所,用于等待审判或短期内无法执行判决人员的暂时关押,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 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这意味着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才能对相关人员采取羁押措施。
- 羁押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时,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表明羁押时间受到严格限制。
- 被羁押人权利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律师会见权等多项权利保护措施。
- 法律依据:上述内容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法是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对于羁押制度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综上所述,四平市铁东区法院羁押室作为司法机关依法设立的临时性拘押设施,其运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正义与人权保障并重。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或寻求专业帮助,请咨询当地司法部门或聘请有资质的律师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