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被羁押在看守所后如何申请取保候审以及相关条件。简单来说,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如犯罪情节轻微、不会妨碍侦查等),嫌疑人或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针对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适用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四类人员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申请程序: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即当事人本人或是其家属、律师都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形式的取保候审申请。
保证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提供保证金;二是提供保证人。”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及司法机关的要求。
遵守义务:获得取保候审资格后,《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被取保候审者应当遵守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
期限与解除:《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超过此期限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状态。
综上所述,当个人因涉嫌犯罪而被羁押于看守所时,若符合特定条件,则可通过正式渠道向有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请求。在整个过程中,申请人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按时完成所有必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