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询问顾雏军是否已被羁押超过两年。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对这一涉及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期限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事实认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顾雏军在2005年因涉嫌经济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经多次审判和申诉。但用户没有提供具体时间节点,因此无法直接确认其是否已被羁押两年以上。
羁押期限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等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至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但在侦查阶段结束后进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羁押期限会根据案件进展和审理程序相应计算。
超期羁押问题:如果顾雏军在各个诉讼阶段的羁押期限累计已超过法定期限,则可能涉及到超期羁押问题。我国法律严禁超期羁押,《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于超期羁押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期间的计算:羁押期间应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二审乃至再审的全部期间,且羁押期间不计入法院决定的刑期之内。因此,要判断顾雏军是否被羁押两年以上,需结合具体案情和诉讼进程详细计算。
司法监督与救济途径:对于可能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况,除了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可依法提出异议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也有职责进行监督并纠正。同时,《国家赔偿法》也规定了对于超期羁押的受害人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由于缺乏具体的羁押起止时间信息,无法直接确定顾雏军是否被羁押两年以上。如若存在超期羁押情形,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对于此类问题,严谨的法律分析必须基于详实的时间节点和法律程序记录来进行。